公司解散的流程有: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出资有两种形式,一个是独资企业,一个是个体工商户,他们直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对于他们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1、注册资本要求不同: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没有注册资本最低要求。2、优劣势不同: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手续较简单,费用少,经营起来相对更灵活。3、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不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
(1)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2)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
“三证合一”之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