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款是在价格这外由购买方进行承担,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卖得出去那最终承担者就是消费者。其实所有的税收实际承担的人都是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如果是工资一年所得。则税后14.1万元。我国实行超额累进税制,年薪15万,月薪12500元,每月要缴税750元,一年交税9000元,剩下141000元。2、如果是中奖或者劳务报酬所得,则需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税款、到手12万元。
取得发票的可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六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务对于欠税(不管什么税种)均有终身追讨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的限制,还可以将欠税人计入“黑名单”,影响今后个人的贷款、买房等重大事项的信誉。
属于,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税,纳税人和征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国家税法的直接规定。至于纳税人是否以出票或者背书的方式将票据交付征税人,都不会影响征税人以国家的名义所享有的票据权利。
1、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