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虽然是由个人投资成立的,但也能够以企业名称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即使在投资人发生变更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也是应该先由企业承担,不足的部分才会由投资人负责。
也就是说,企业债务一般由独资企业承担,如果企业无法完全清偿,则由现投资人和原投资人就债权人未受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后债务还是有规定的,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要注意。
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资公司设立程序是依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投资公司的时候,流程包括制度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名称进行核准、股东进行出资、然后办理注册登记等。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是。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是在其所在地办理的,是单独的一个号。税号以技术监督局代码为准。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当前,企业注销前通常需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清算,并需在清算完成后开展清算审计,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以确认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同时,对于清算企业来说,其委托第三方审计代理机构开展清算审计,需支付一定的审计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