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保险(FireInsurance),简称火灾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保险业务,于其他保险业务相比,有如下独立的特征,无法用其他保险险种替代。保险标的存在于陆地,相对静止。保险标的存放地址不得随意变动,变动则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可保风险非常广泛,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和多种意外事故。存在多种附加险,如附加利润损失保险和附加盗窃风险保险等,覆盖了大部分可保风险。
从保险业务来源角度看,火灾保险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保险业务,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以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就保险标的范围而言,火灾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附属装修设备;各种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和特种储备商品;以及各种生活消费资料等。对于某些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风险较特别的财产物资,如古物、艺术品等,则需要经过特别约定的程序才能承保。
年轻人不是必须要买寿险,因此,年轻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购买寿险,例如现在已经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了,那么可以购买一份寿险,即使不幸身故,也能给家里留下一笔钱,短时间内家庭经济不会出现危机。
保险断交了,投保人可以通过退保申请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但是不能退还已经缴纳的保费,不过如果是现金价值较高的保险,比如万能险,那么可以在其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相同时退保,届时也就不用承担经济损失了。
首先,参保人可以携带医保卡/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共济账户手续,进行医保历年个人账户余额的划转即可,办理好相关手续之后,家人就可以使用医保共济账户了。比如说父母在药店购买药品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绑定的儿女的医保卡支付药费。
投保人和参保人的区别在于投保人指的是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来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指的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期满的时候,有权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的人。
职工社保和农村社保不可以同时交,即便是同时交了,也只能享受其中一个的待遇,而不能同时享受,比如说若是生病住院,那么也只能选择职工社保和农村社保的其中一个进行报销,而不能重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