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帐户的类型如下:
1、现金帐户。开设这一帐户的客户在买入证券后,应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购买股票的价款。同理,在出卖股票后,亦应在清算日或之前将股票交割给评判商。清算日的具体日期通常在送交顾客的股票“成交通知单”上说明在美国以交易日后的第五个营业日为清算日。
2、保证金帐户。又称普通帐户。客户在购买证券时,证券商将以垫资的形式,向投资人提供一部分融资,并收取垫资的利息。例如,规定帐户的保证金比例为65%,意味着商户在购买证券时应即支付65%的证券价款。余下的35%的价款,并支付利息。利息按证券提供的借款成本为基础折算。
3、联合帐户。投资人以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伙在证券商那里开设一个帐户。这类帐户适用于夫妻双方或父子关系。
4、随时帐户。开设这一帐户,客户给予证券商以优先权的书面批准,同意证券商在不与投资人协商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而且交易的对象、股票的价格,数量以及交易的时机都由证券商自行选定。当然,证券商要以不损害顾客的利益为前提。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银行吸收储蓄存款以后,再把这些钱以各种方式投入到社会生产过程,并取得利润。作为使用储蓄资金的代价,银行必须付给储户利息。因而,对储户来说,参与储蓄不仅支援了国家建设,也使自己节余的货币资金得以增值或保值,成为一种家庭投资行为。
如果投资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交易场内基金,则不需要交保证金,如果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交易融资融券标的范围内的场内基金,则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1、委托炒股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代理协议,无论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只要为双方确认,法院通常作为委托合同和当事者意思自治原则加以认可,这是最几基本的委托炒股注意事项。
股票可以挂单的时间是早上9:15,但周五晚上禁止挂单。在证券结算之后用户就可以下委托单,在晚上8:00以后就开始进行委托,委托单会暂存在证券公司系统内,第二天早上9:15分相应委托单会报送交易所主机,交易所在9:15才开始接受委托。
择股是股票投资者对拟购进股票的挑选过程。择股,是指选择合适的股进行炒作,择股是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择时是选择合适的时间去操作。如果购买的时机不对,如在价位高时买进也会遭受损失。
股票涨停之后,个股成交量出现放量的情况,主动买入量少于主动卖出量,且换手率较高,则有可能是散户买入,而主力趁涨停板出货,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考虑卖出手中的股票。